由“中国人不信神”的鼓吹说开去

明明是作为执法者应当受到监管,却被一句“能力与责任相匹配”而免除了被监管——因为他们有此能力;明明是作为公民应当监督权力,却被一句“能力与责任相匹配”而被剥夺了权利——因为能力不足。那么我们要问:是谁来定义“能力”高低?是谁假“能力”之名要把他人的自由收走?我没有看到神明的影子。

太初之时,诸神并没有告诉人类说他是不足的;不过在时间的历程中,人可以寻求更好的事物,而且也发现了更好的事物。

这些年来,我常常会听到一种言论:中华文明是一个早熟的文明,因为它很早就摆脱了西方国家对神明的崇拜。中华文明从来都是顶天立地的。

“早熟的文明”可以说是有道理的。因为对比希腊、印度等地的口述历史和英雄民族长诗传统,中华文明区域内的确没有这样的长诗流传,而且它很早就建立起了坚固稳定的国家统治制度。从这一角度看去,这一说法可以成立。

但是,“早熟”、“不信神”就意味着“顶天立地”吗?

有一句话想必大家并不陌生:“中国人发达时口中说的都是儒家治国平天下,不走运时就开始念起黄老了。”但其实无论儒家亦或黄老,我们中国人常常挂在嘴边的是“命”——“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这个“命”是个什么东西?诚然,学习周易八卦、紫微斗数的人们声称可以参透命数。但对于并不掌握此项“技能”的人来说,它常常是一个人在面对失败和不公时的归因。作为一个自我安慰的托辞来说,这其实无可厚非。但是把降临到自己身上甚至数以万计的他人身上的悲剧归因于不可捉摸的“命运”,就无异于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例如说荒唐的抗疫三年后这场荒唐的混乱开放中,红色中国的互联网上从“国家保护我三年”到骂“躺匪”,可以说把所有的火力都集中发泄到了在“动态清零”期间发出抗议、要求科学理性防疫的人——例如张文宏医生。甚至于因为悼念乌鲁木齐火灾死难的同胞而最先行动的南京传媒学院已经在网络上被污名为“被境外势力利用”、“躺匪窝点”。

为什么这些人在“动态清零”封城期间不会因为自己的生活存在困难或者看到他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我不相信这些人都是在那段时间没有“被铁拳砸到的人”——而质疑清零政策,却会在此时声讨所谓“躺匪”?我们暂且只考虑字面上的问题,甚至都无需问他们:“如果你真的认为‘开放’是因为你口中的‘躺匪’,那为什么你现在不利用他们的方法去要求重新隔离你、封控你呢?”

如果你曾经在“动态清零”期间与“清零派”交谈过,当被问到:“封城也会造成很多人的死亡。难道你没有看到那些因为封控而得不到化疗、得不到药物而死去的人?难道你没有听说过饿死在家的老人?都说谁的家中都有老人和孩子,那么封城来临时如果他们被封控在家怎么办?”时,他们可能会告诉你:“我会尽最大努力做好万全准备,但如果还是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事……那就是命。至于你说的那些人,这都是没办法的事,你没法要求一个完美的政策。这都是代价,这都是命。”

为什么与骂“躺匪”时不同,他们这时候又认为“这是命”了呢?

或许这也与我们的“早熟”有关——识时务者为俊杰、明哲保身嘛。

但由此可见,这份“早熟”并没有像它的鼓吹者所说的那样让我们“不信神”,反而把这个“神”扭曲、扩大化了——那些自认为无法对抗的,无论善恶,统统奉为不以“神”命名的神明。

“神明”之事自然变成了凡人无法过问的话题,可是凡人毕竟也有喜怒哀乐,那么怎么办?怎么发泄自己的情绪?于是凡人把矛头指向了与自己一样会受伤会流血的同类。

于是我们看到接诊发烧患者的医生被患者举报后锒铛入狱、防疫执行人员无视法律声称“我们只是在执行命令”就将业主强行带离家中、男子为给孩子送奶粉持刀闯卡被执法人员压倒、女子从方舱回家后发现家中被消杀得混乱不堪后从高楼跳下、两位司机因为没有进行报备而以“造成当地疫情流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拘留、学校超市店长帮助被隔离的学生携带书本和药物被校方罚款、发生火灾后网络上还要咬定“是执行的问题,与疫情防控无关”、为遇难同胞哀悼被斥为“境外势力”、“不是本地人”……

老实说,从此类种种里,我看不到任何“顶天立地”,反而满眼都是“奴颜卑膝”,倒是他们口中的“被境外势力利用了”的“唯恐天下不乱”者颇有一番敢怒敢言的顶天立地姿态!

再说到那被奉为“神明”的“不可言说之物”,它真的能够像传说中全知全能的神明一样把我们的生活安排得完美无瑕,以至于人压根不需要思考,只需要听之任之吗?当然不是!但有一点是没错的——它希望我们不要思考、不要出声、更不要动作,被动地接受降临到自身的一切。正所谓“雷霆雨露,俱是君恩”。它希望人们心甘情愿地交出自由,以“受它保护”的名义。

可它真的能够不犯错、“保护”我们吗?当然也不是。它已然是一个权力无穷大而拼命推卸责任的统治者。权力无穷大,所以可以一声令下让一个城市陷入封控甚至执法人员踹门消杀;责任无穷小,所以可以在没有拿出任何应对措施的情况下放任“放开”压垮城市医疗体系。疫情三年里,它的确在一开始靠着低人权优势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它犯过的错误更是数不胜数,而且难以纠偏,甚至无需付出什么立时的代价。

然而往往到了此时,在人们要求知情权和问责,争取自由时,就会有人跳出来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那些普通人、社会底层人,他们没有承担起责任的能力,不能给他们自由”。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首先,若要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那么所谓“能力大”的掌权、执法者是否就能承担起他们的责任?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其次,是否“人民得到民主自由就会滥用它”?从国外的民主实践来看,这样的断言显然也是片面的,更别说共和国的“公民”难道得到过这样的自由吗?也许有人会拿出文革十年的动乱来举例,但是文革之祸究竟几分是因为“暴民愚民”,又有几分是因为“马克思加秦始皇”呢?又或者说,文革中的人民难道是“公民”吗?

明明是作为执法者应当受到监管,却被一句“能力与责任相匹配”而免除了被监管——因为他们有此能力;明明是作为公民应当监督权力,却被一句“能力与责任相匹配”而被剥夺了权利——因为能力不足。那么我们要问:是谁来定义“能力”高低?是谁假“能力”之名要把他人的自由收走?我没有看到神明的影子。

难道把别人的自由收走,就可以创造完美无瑕的社会吗?似乎顺着持“无能力者不担责”论点的人的想法走下去,就会推出这一结果。其实我们无需用那句“通往地狱的路原本是要去往天堂的”来反驳。因为按照“取法乎上,得乎其中”来说,做事之前怀着追求完美的心态并不是坏事。但收走他人的自由后,掌权者是否会追求完美,我们不得而知;ta的“完美”是否真的可以让所有人都幸福,我们也不得而知。但此时被夺走自由的人们只有被强迫和服从的份——正如同大跃进与“三年自然灾害”中的惨案,与其说是“乌托邦”之过,倒不如说是强迫之过。若有人心甘情愿为“乌托邦”而死,那么我们都愿意称赞此人为猛士。但若是为了自己想要的“乌托邦”而强迫他人去死,便只能是暴君行为了。

而被夺走自由的人,因为早已忘却了反抗的选择。除了在忍无可忍、生死攸关时出于非人而是动物本能拼死一下,平时更倾向于用各种理由蒙骗自己、说服自己。甚至在身旁有人呼喊之时,也能够冷眼旁观。甚至于他人的呼喊换来了自己的得利时,他们会转而指责那人“早就说了,国家会体谅我们,你之前还乱咋呼“。

说到这里会发现,与其说是“中国人不信神”,倒不如说是“超越性”的丧失。正如同“如果没有上帝,那么一切都是允许的”,又或者“一个真正的无产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无所畏惧,因此可以在掌权时胡作非为,可以在困顿时奴颜卑膝,尽显“被统治的艺术”。

是因为大家都不知自由之可贵吗?其实很难说。毕竟没有人天然就愿意被管着。人们让渡出自己的自由,是为了能够换得政府的服务与保护。可是面对着权力无穷大而责任无穷小的统治者,仅仅唤醒人们对“自由”的珍视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在上者真正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在下者克服“看戏”与“搭便车”的心理,为他人发声和行动。

正如秦晖老师在《传统十论》中所说的那样:“应当说,一个民族能否取得自由,不是取决于它有没有自由理论家,而是取决于它有没有这样的自由实践者。即便我们写不出罗尔斯、哈耶克那种层次的理论巨著,我们也可以实行‘拿来主义’;但倘若我们干不了甘地、哈维尔等人所干之事,那是绝不会有人代替我们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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