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用比较制度分析和激励理论的方法,对晋商和徽商进行了系统的比较。而这些方法的使用,使晋商和徽商的对比不再只停留在史料的对比上,更具启发性。
文章认为商帮兴起以前徽州和山西在宗族制度方面的外生差异导致两者从整体上选择了不同的治理模式,且治理模式是自成一体的系统;不同的治理模式又通过影响商人的神祗信奉’价值取向以及商业习俗等非正式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其治理的激励效果。
文章理论来源主要为Greif系列论文(1989、1993、1994、1998、2006),以及Holmstrom和Milgrom(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