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对安徽三个村庄的研究 , 认为农村宗族在共和国前期没有被革命政权打碎 , 在改革中遭遇了历史性瓦解。在合作社和人民公社以村落为基础的集体化政策下 , 传统的集体性宗族因与新制度发生组织性同构而得以延续 , 并在农民面对灾难而向自身寻求保护资源时得到了增强。改革给予农民经济自主、乡村选举、进城劳动等现代权利 , 开始了其“公民化”进程 , 使宗族在大量年轻人离乡后失去了后继力量 , 宗族与农民的血缘关系被国家与公民的社会契约取代。
评述:
(1)作者在文中明确指出:“宗族在共和国前 30 年的存在已是不少中外学者认识到的一个事实”。但是作者实际讨论并用案例证实的却是宗族在共和国前期得到了加强。这和传统的叙述是完全相反的。
(2)作者论点的后半部分,即改革后“公民化”进程使得农村宗族使得瓦解。这又实际上否认了社会学和经济学中大量讨论宗族复兴文献的意义——因为没有这个事儿呀。
如果说经济学(特别是计量方法的应用)经常被诟病因建模和统计数据导致信息的过多损失,社会学中对案例的深究确实可以更好的还原世界的真相。但是问题在于,这种基于对案例细致考察所得到的结论,作为一种解释普适性有多大。就宗族问题来说,宗族复兴也许在作者考察的三个村庄里不存在,但是对整个中国来说,大概没人敢说它是伪命题。
另外,乡村研究的文献经常会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对所研究对象的界定不清。这种情况的出现,多数时候无关作者的治学能力,而是因为中国处于巨大的转型当中,许多原有的名词转变了过去的所指。如宗族,是指广袤农村中的传统组织还是指在现代社会中,不再求食于土地的人们(特别是沿海地区经济能力出众的人们)为了在合作中获得更大收益而形成的类似晋商商帮的架构?又如农地,是指农村年利润几百块钱的耕作用地,还是指价值巨大的市郊土地?而所有的宗族的复兴都叫宗族复兴,所有的占据农地都叫占据农地。那么宗族复兴或者不复兴,占有农地的对或者错,吵来吵去,鸡同鸭讲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