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由保守主义的黄昏


本文曾于2016年1月发表于端传媒,略有修改

要定义政治哲学上的“保守主义”(conservatism),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亨廷顿的《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保守主义》里,存在着三种保守主义:贵族式保守主义、自主式保守主义和情境式保守主义。贵族式的保守主义,把保守主义作为贵族阶级的一种意识形态,捍卫“封建制、特权地位、旧制度、土地利益、中世纪精神”;自主式的保守主义认为,保守主义是“一套普遍有效的、自主的观念体系”,“以普适价值来定义自身,例如正义、秩序、平衡和协调”;而情境式保守主义,“是一种可以用来维护任何既定社会秩序的思想体系,无论何时何地,也不管出于何种角度,只要是对现存社会秩序的本质或存续提出根本性挑战,它都坚决反对。”

不管是哪一种,在英美(和中国)谈保守主义,都绕不过英国思想家爱德蒙·伯克(Edmund Burke)。亨廷顿所总结的“伯克信条”大概有:一、人根本上是一种宗教性动物;二、社会是一个自然的、在历史中逐渐生长的有机体,权利是时间的产物;三、人是一种具有本能、情感和理性的造物,审慎、偏见、经验和习惯比理性、逻辑、抽象和形而上学能更好地引导人们,真理存在于具体的经验之中而不是普遍的命题之中;四、共同体高于个人,邪恶根源于人的本性而不是任何特定的社会制度;五、除了在一种最终的道德意义之外,人们都是不平等的,社会组织是复杂的,总是包括各种阶级、等级和群体,差异、等级制和领导阶层是任何公民社会都不可避免的特征;六、试图消除现有邪恶的努力通常会导致更大的邪恶。亨廷顿认为,贵族式的保守主义和自主式的保守主义都和这些信条难以匹配,最后只剩下情境式的保守主义。只是这一种保守主义,亨廷顿说,“适于用来为任何现存秩序辩护”,“没有什么可称之为实质性的理想”。

在晚清和民国,有许多思想家和学者,比如严复、(晚年的)梁启超、陈寅恪等,被后世研究者称为“保守主义者”,尽管他们并没有如此称呼自己。“保守主义”作为一种独立思潮在中国被正式讨论,还是和伯克的引介有关。伯克所“保守”的传统,是英国的自由主义传统,最早一批自称“保守主义者”的中国学者出现在改革开放后,当时也基本有自由主义的倾向。胡适在《自由主义是什么?》一文中说:“自由主义的第一个意义是自由,第二个意义是民主,第三个意义是容忍反对党,第四个意义是和平的渐进的改革。”在所谓的“短二十世纪”,由于两次“革命”在中国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和平的渐进的改革”被视为一种右倾和反动。1978年以后,“改革”第一次具有了合法性。为配合这一进程,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以来,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里开始出现“告别革命”的论调,他们通过几个方面的努力,为中国指出了一条新的发展道路:

首先,在哲学上,引入伯克的“法国大革命论”、以赛亚·伯林的“消极自由”学说、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理论和弗朗西斯·福山的“历史终结论”。这种引入不一定是有意为之,这些思想家也并不都是保守主义者,但是告别革命论者将他们的思想的某些部分组合在一起,却能很奇妙地拼出一套整全的“自由保守主义”(liberal conservatism)方案。

告别革命论者借助哈耶克和以赛亚·伯林的理论,在西方思想史上,重新把“启蒙运动”区分为“苏格兰启蒙运动”与“法国启蒙运动”(以保留某种启蒙的空间)。在他们看来,“苏格兰启蒙运动”推崇“消极自由”和“演化理性”,而“法国启蒙主义”推崇“积极自由”和“建构理性”。英美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实践里,蕴含了对“消极自由”的尊重,以及对在经验、传统、惯例中所体现出来的“演化理性”的敬畏,因而英美社会不曾发生剧烈的社会革命,政治转型的社会成本远低于欧陆。而以卢梭为代表的法国启蒙主义,抛开自身的经验传统追求“理性建构”,设想一种只有在“公意”中才能实现的自由——“积极自由”。这种疯狂的理想主义,不仅导致了“血腥恐怖”的法国大革命,而且还是二十世纪极权主义的根源。

与此同时(在这个基础上),他们对中国近代史进行全面反思,宣称百年中国知识分子的过错在于,从康有为之后就开始走向激进主义。清末的“新政”和“预备立宪”原本是稳定地走向宪政的大好机会,只是知识分子没有给清王朝以足够的时间。辛亥革命建立起来的民国政府,权威不足,根基甚浅,遂有后面的乱局。不惟如此,一九一五年的“新文化运动”,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全盘批判,从而摧毁了传统中国的道德根基,并最终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爆发。

告别革命论者还研究了台湾、韩国和智利等国家地区的民主转型经验,得出结论说:一段时期的威权统治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等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再进行民主改革,社会发生动乱的可能性会更低,转型后所建立的民主也不容易演变成民粹(像在大部分拉美国家所发生的那样)。亨廷顿本人的《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有几个公式,说政治动乱程度与社会动员程度成正比,与经济发展程度、社会流动程度和政治制度化程度成反比,也被作为佐证。

在纵向和横向的“经验教训”下,告别革命论者相信,当下的中国,应当是走渐进改良的道路。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以后),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往来会愈益频繁,中国的中产阶级也将不断壮大,与西方国家的各种往来,使得中国必须加快与国际社会接轨的步伐,中产阶级的权益,也必须靠法治、宪政、自由、民主来保障,来自国际社会和国内中产阶级的压力,自然会推动政权走向政治改革。福山的“历史终结论”断言,历史将会终结于自由民主,所以新世纪的中国人切勿操之过急,任何鼓吹革命或激进改革的,都是在重蹈覆辙,自断后路。

这一套看似完美的图景在近几年遭受重大的现实挫折。秦晖先生早在2012年就说过,不要老提什么西方和平演变中国,中国也有可能和平演变西方。党国的体制比想象中要更有“韧性”。中国并没有被世界改变太多,反而在GDP跃居世界第二之后,开始试图改变国际游戏的规则,之前有一带一路和亚投行,现在号称要参与“建立多边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中国的中产阶级也比想象中要更加珍稀和脆弱,橄榄形社会迟迟没有着落,今年六七月的一场股灾,据说消灭了八百万的中产阶级。最为糟糕的是,这个体制既不再满足于“摸着石头过河”,也不愿按照“自由保守主义者”开出来的改革路线继续前进,而是逐渐亮出自己的“中国道路”,把“中国模式”作为一种可与西方自由民主一争高下的政治制度来打造和宣传(颇为讽刺的是,福山这两年的许多讲座和访谈,也间接在为这种宣传添砖加瓦),这种“制度自信”,让不少对渐进转型心存幻想的人瞠目结舌。端传媒最近的一篇文章写道,仅三年时间,改革派几乎彻底退场。[1] 自由保守主义,这层体制改革派与体制内外知识分子一起糊的窗户纸,终于被彻底捅破了。

其实现存的自由保守主义者不必惊讶,因为这个政权走到现在这一步,即使不是自由保守主义方案的必然结果,也应该说后者“功不可没”。我们以往仅仅注意到在个体的层面上,一些曾经的自由保守主义者最终蜕变成了“中国道路派”,另一些则完完全全变成文化保守主义者,却没有想到在制度的层面上也是如此。中国的市场化改革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国家主义的筹划。这并不是说,国家对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和具体任务,从一开始就是十分明确的,而是说,市场化改革最根本的目的,从来就不是以经济发展来推动政治民主,而是延续毛时代对民众潜能的开掘,来实现国家的富强。毛时代透支了民众的“意识形态狂热”,而改革时代,需要挖掘民众的“私人欲望”。不管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是能量的再生产机制,归根到底是为国家服务的。

从“新民主主义革命”结束之后,在国家与个人之间,就不存在“社会”,市场化改革,也没有创造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而只有一个发育不良的市场社会。在一个后极权主义国家,“市场”不可能全部归入“社会”领域或“自发秩序”,市场空间的扩大,并不意味着社会空间的扩大。至少有一部分市场是受到国家的严格控制,或者与国家保持着一种暧昧的关系。那一部分没有受到国家“染指”的市场,在多大程度上是真正的“自由市场”,也十分值得怀疑。由于市场与国家、社会处于一种微妙的关系,市场化改革的结果,不管成败与否,与政治改革和民主转型就没有任何必然关系。市场化改革失败,中国就沦为阿西莫格鲁所说的“失败国家”;市场化改革成功,中国国力大幅上升,之后要做什么,也不是自由保守主义者说了算的。一些自由保守主义者在认清这个真相后,也随着现实转向,成为真正的“政治保守主义者”。

甘阳在八十年代是伯林的绍介者之一,也是最早提出“自由与秩序”优先于“科学与民主”的自由派领袖,在九十年代,曾经有过一段作为“自由左派”的歧出,但在2000年后,终于褪掉“自由”的遮羞布,露出“保守”的底色。甘阳的“通三统”,非常确切地把握到了当代中国的三种传统:儒家的传统、毛泽东的传统、邓小平的传统。严格来说,毛泽东的传统不一定是“社会主义传统”,但邓小平的传统肯定不算“自由主义传统”,充其量只能算“市场化传统”(柯小刚把“三统”定为“儒家、社会主义、自由主义”,相比甘阳对过去的毫不留情,但显出一点天真和宽容)。尽管甘阳是“自由保守主义方案”的奠基者,但他也是最早抛弃这个方案的:它不仅在政治实践上是一厢情愿,在学理上也是漏洞百出。所以自由保守主义的西方思想史、中国近代史、比较政治学研究,他一概没有参加。在九十年代末,他写过一篇《自由主义,贵族的还是平民的》,对这种贬法国大革命和民主的自由主义进行了一番批判。在另一篇名为《自由主义何处去》的文章里,他说:“英国保守派的理论家葛雷(John Gray)近年来即一直大声疾呼,哈耶克式的经济自由主义已经把美、英、法等西方各国保守派政党都送上了政治自杀的道路,更把俄国东欧的市场改革变成罪犯型资本主义。这种经济自由主义在葛雷看来可以称为‘右派毛主义(a Maoism of the Right)’,因为它相信可以用市场的不断革命’来实现一种纯粹的‘市场乌托邦’,完全失去西方传统保守主义的谨慎稳健。”苏联戈尔巴乔夫改革和俄罗斯休克疗法的接连失败,中国改革所创造的巨大经济奇迹,撩起了甘阳内心深处的民族自尊心;王绍光和崔之元的“国家能力”研究,也给了他重大的启发:市场经济和自由民主也许都不是国家富强的关键;美国的谢淑丽(Susan Shirk)、弗朗茨· 舒曼(Franz Schurmann)让他对毛泽东时期的经济贡献,以及毛邓之间的“连续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甘阳的国家意识终于完全觉醒。

以甘阳在学术界的地位,就算要转身,也不甘心做一个张维为这样的角色。“自由保守主义方案”的失败对于甘阳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启发:中国人对西方和中国的认识还停留在相当粗浅的层面;以西方(西学)的视角来看待中国,把西方的经验、理论、制度照搬到中国,是一条死路。他的雄心是“文明”高度的:建立一套独立于西方标准的人文学术体系和教育体系,把中国共产党纳入几千年的儒家道统,将“中国道路”树立为可与“自由民主”相抗衡现代化范例,打破以美国为主导的国际秩序和世界体系。甘阳的“通三统”,看似一种公羊学概念的当代滥用,实际上是一个野心勃勃的能量开掘计划:民族自尊心、意识形态狂热和私人欲望,他想一网打尽。不管你是想实现中华文化伟大复兴的文化民族主义者,还是想回到毛泽东时代的工人阶级和农民,或者是只想满足一己私利的资产阶级和小市民,你都有理由为这个系统奋斗。以往我们调侃说施派之所以吸引到那么多有“天赋”的年轻人,是因为它许诺了一种古典知识精英统治的“贵族制”图景,这大概不是全部事实。全部的事实是:多少人幻想过的“历史重来”,不就是现在吗?现在中国有一个比清王朝更有组织力的政治体制,有一个比1840年更友善的国际环境,现在中国重新遭遇西方会怎么样?通过“去西方化”,模拟一次“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再以更“健全”更“有底气”的心态去应对,而非“挥刀自宫”以求生存,这不是多少读书人梦寐以求的时刻吗?和这个相比,所谓的以市场经济走向自由民主,让中国变成某个西方国家的一个拷贝,又算得了什么?如此“宏伟远大的目标”“系统全面的构想”“千载难逢的时机”,不投身其中,简直天理难容。甘阳在重印的《古今中西之争》里,用大字体突出“天不负我辈,我辈安负天”,就是这个意思。

和甘阳相比,另一个曾经的“自由保守主义者”姚中秋可谓抵抗到最后。同样作为自由主义思想家的引介人,甘阳在九十年代就转向,而姚中秋则参与了“自由保守主义方案”相当一部分理论建构。在转向儒家之前,他的大部分学术活动都和哈耶克有关:他翻译过哈耶克的《货币的非国家化》和艾伯斯坦所著的《哈耶克传》,零五年发起成立“华人哈耶克学会”,每年组织一次年会,并出版过专著《立宪的技艺》,书中随处可见伯克和哈耶克的痕迹。在有“儒家宪政主义”之前,他一直自称是“普通法宪政主义者”。他还有一篇著名的文章,叫《论自由主义的保守化》,把(曾经的)姚中秋作为自由保守主义者的代表之一,相信不会有人有异议。

从哈耶克走向儒家,在逻辑上来说是十分自然的。虽然自称“古典自由主义者”,哈耶克与洛克—杰斐逊一脉的“自然权利”派不太一样。他认为,“权利”和“自由”并非来源于上帝的创造或者理性的原则,而是来自伦理、习俗、惯例、传统,尤其是盎格鲁—撒克逊由判例所构成的“普通法”。这些都不是出于某种外在目的而创建,而是在社会演化的过程中自然地、缓慢地形成的,故而并非“专断的”,它们构成了哈耶克所说的“自发秩序”。哈耶克的“自发秩序”是一个意涵丰富的概念,可以用来批判极权主义,也可以用来反对计划经济。不过一旦接受这个理路,想要抛开中国的传统来谈“权利”和“自由”就变得非常困难。中国没有“普通法”传统,中国在秦朝建立中央集权之后,在多大程度上符合哈耶克所说的“自发秩序”也是一个疑问,但既然自由无法外来,那就只能在自身的历史中寻找。

钱穆先生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给了他很大的启发。钱先生在书中说,至少在元朝以前,中国不存在西方意义上的“专制”,汉、唐、宋的皇权,都受到相权或士权的制衡,君命的颁布和传达,往往要经历一系列严格的程序,有时下面的机构甚至有驳回的权力。从这里出发,姚中秋发现,在思想上扭转国人近代以来所形成的对中国传统政治的负面印象是可能的。尽管传统中国没有西方意义上的“法治”,但以儒家思想为根本的“礼法”,对皇权也是存在约束的:儒家作为一套君民共享的意识形态,可以给统治者提供合法性根据,前提是政制必须符合儒家的一些基本要求;国家的治理需要一套高效的官僚系统,而官僚的选拔,大部分时候是依照儒家的标准;入仕的儒生在庙堂上,对君主的各种政策、举措、言行进行监督和规谏;许多君主在成长过程中也是按照儒家对“明君”的设想来培养的。就这个意义而言,中国可能存在某种最小意义上的“宪政”,即董仲舒所说的“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在后者那里,姚中秋发现了一种把皇权“装进笼子里”的良苦用心,他把它命名为“天道宪政主义”。从董仲舒开始,儒生们放弃了回归封建制的幻想,努力地去调和现实和儒家的理想,如此才保住了中国人的“自由”。新文化运动以来被污蔑为“吃人”的“礼教”,才是中国人的自由的根本保障:“礼教”限制权力的滥用,给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提供规矩和尺度,只要不违背“礼教”,一切都是允许的;“礼教”代表着天理,天理是永恒的,普适的,遵守“礼教”,也就是顺天而行;最重要的是,“礼教”的解释权并不在君主手上,而是由儒生共同体掌握,就好比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掌握着美国宪法的最高解释权一样。

在自由保守主义者那里,最重要的一种自由是经济自由,似乎有历史事实“证明”,儒家也是“市场经济”的拥护者。在汉武帝时期,有过一场著名的“盐铁会议”,以贤良、文学为一方的儒家,和以桑弘羊为另一方的法家,就盐铁专营、酒类专卖、均输、平准、统一铸币等问题进行辩论。贤良、文学力主废除盐铁官营等与民争利的国策,还提出“外不障海泽以便民用,内不禁刀币以通民施”的“自由放任”主张。宋代儒学复兴,理学昌盛,商业、金融、城市化、国家财政都得到极大的发展。青年学者吴钩,通过整理史籍和最新的历史研究成果,勾勒出一副“宋代资本主义”的图景:世界第一张纸币产生在宋朝;十一世纪至十三世纪的宋钱,是风靡东南亚的硬通货;宋朝的大城市,有类似于有价证券交易中心的“交引铺”;宋朝的城市人口比例超过20%,南宋时达到22.4%;宋朝的非农业税比例接近85%。即使这些不能直接证明儒学有助于经济发展,至少可以看得出,儒学并不必然重农轻商。明清儒商的大量出现,更加说明了儒家和经济自由的理念是完全相容的。

姚中秋在2011年写的《中国自由主义二十年的颓势》,可以说是对自己转型的一个总结性思考。在文章里,他说,二十多年来,中国自由主义者一直满足于把自由主义的常识教导给中国人,但在哲学纬度和历史纬度上的理论深化工作方面,成效甚微。中国自由主义者缺乏理论自觉,缺乏设定议题的能力。自由主义想要获得突破,必须在“中国语境中”进行“本土化”。这个我完全同意,但所谓的“本土化”或“中国化”是否意味着去论证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自由”和“宪政”?近几年,随着“大陆新儒家”声势日渐浩大,随着姚中秋跻身所谓“当世五大儒”,他提到配哈耶克和“自由”的次数越来越少,甚至提到“宪政”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事实上,如今的姚中秋陷入大陆新儒家内部的各种论争,比如“宗教”与“文教”之争,康党(康有为)与钱党(钱穆)之争,候门一入深似海,他对“西方”的认同感也越来越低。他提出要在学术上“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断定未来中国的人文学术争论,都要借助儒家的语言,当代中国的各种思潮,都会慢慢变成儒家内部的分支,他还认为中华文明,而非西方文明,才具有普世价值。2012年底以来,由于中国最高领导人表露出对儒家明显的偏爱,姚中秋对本朝政治的褒奖,也愈益露骨,现在看他的微博,满屏都是“国家”的身影。有追随姚中秋脚步的青年学人,还幻想着以自由保守主义来诠释儒家,以儒家来“驯服君主”,实际上,从“普通法宪政主义”,到“儒家宪政主义”到“华夏治理秩序”,这个过程姚中秋也就用了不到十年而已。他和甘阳,同样的起点,同样的终点,至于两人的“初心”是什么,又有谁知道呢?

想用一种非政治化的自由主义来同化准极权体制,最后一定是自由主义被体制收编;想用这样一种自由主义来同化儒家,最后一定是自由主义被儒家收编。如果我们不牵强附会的话,可以说中国不曾有过任何“自由”的制度和“自由”的文化,所谓的“中国自由保守主义”,根本就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时代精神错乱”。想要“保守”自由的人,突然发现眼前的“自由”只是一个幻影,又不愿放弃自己“保守”的姿势,只能就地拣起一点有历史价值的东西,继续“保守”。“自由”在中国是脆弱的,“自由”只有在行动中,以及在与行动相匹配的理论中,才能得到保存。这就注定了中国的自由主义只能是一种激进主义。

在后毛泽东时代,自由保守主义者为中国人度身定制了一套不需要理想主义的激情,只需任由自己的利益和欲望驱使,就能逐渐走入美丽新世界的新型乌托邦叙事。这样的幻觉差不多持续了二十年之久,在许多人那里,还要一直持续下去。它给改革者以动力,给中产阶级以希望,给信奉者以优越感。平心而论,突然出现一个力挽狂澜的政治家,三下五除二地就把中国带向自由民主,在“逻辑上”也不是没有可能。不过到时自由保守主义要是出来邀功,说都是因为自己早就做好了铺垫,那性质大概和某些布尔什维克在沙皇被推翻以后,说都是本党十几年来搞革命的结果差不多,或许还要糟糕一点。

由于“自由保守主义”是一个广阔的脉络,在这里,我需要做几点澄清。首先,在这篇文章里,尽管我提到了以赛亚·伯林,也把他作为一些中国自由保守主义的精神源头之一,但我并不认为伯林对“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毫无道理,也没有认定“积极自由”必然先于“消极自由”,如任剑涛在《论积极公民——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公民定位分析》中说,消极自由也需要“积极公民”来捍卫:“实现免于干预或支配的自由目标,一定是要能够成功拒斥干预者、支配者的干预与支配行动才能实现目的。”毋宁说,我反对的正是一种对自由的“消极态度”。我们可以在康德意义上进行一种关于“可普适化”的思想实验:假设每一个人都只沉浸在自己的私人领域,完全不关注任何公共事务,也不关注他人的“消极自由”是否受到侵犯,而这时存在着一个随时可能侵犯任何个人的强权,结果会怎么样?结果就是每一个人都只有在自己的“消极自由”受到侵犯时才会起来反抗,而由于势单力薄,连捍卫自身“消极自由”的反抗都会逐渐绝迹。每一个人能做的就是祈祷强权不要侵犯到自己,或者,当侵犯到自己的时候,不要赶尽杀绝。“消极自由”当然重要,但仅仅在书斋里写文章、发微博论证“消极自由”为什么优先于“积极自由”,并不能让所有人的“消极自由”得到什么保障。

其次,尽管我在前面提到一部分的市场受到国家的操纵,我也并不反对市场。相反,我认为,壮大那一部分不受体制侵蚀的市场,无疑也是扩展“自由”空间的必要途径。左翼自由主义对“经济独立”之重要性的认可不下于右翼自由主义,如果体制成为一个人获得生存资源和发展前景的唯一来源,那这个人在多大程度能够保持对体制的“独立性”,值得怀疑。市场竞争会造成结果的不平等,这个毫无疑问,但是在现在畸形的市场机制下,造成不平等的主要是与国家相结合的那部分市场,而不是想与体制撇清关系的那部分市场。后一部分市场的发展,有助于培养独立的抗争力量,使得更多具有反抗意识的个体获得生存空间,在当下的中国,意义重大。

最后,尽管我对“自由保守主义”持否定态度,但这不意味着我认为“自由保守主义”对中国毫无贡献。事实上,许多人最开始接受的自由主义“启蒙”,就是来自于自由保守主义者。自由保守主义作为一种代价较小、与现代性冲突也比较少的学说,即使在一种非政治的意义上,也是有帮助的:它使得“契约精神”和“法治”的观念深入人心,顺应了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为社会各种纠纷的解决确立了一个基准;它使得一种“个人主义”得到广泛承认,个人的选择逐渐受到尊重,集体、公权力、传统权威不再能随意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个人身上,也不能强迫个人为它们作出牺牲。一个人可以不自称自由主义者而同时接受上述理念的。用秦晖的话来说,这些构成了一种准公共意义上的“共同底线”,尽管它们不足以开出一种自由政治,但依然是自由主义宝贵的精神财富,必须加以发展和捍卫。

我提到甘阳和姚中秋,目的不是在这里唱衰保守主义,相反,我认为在当下的中国,整全的保守主义比自由保守主义有更强的解释力,更加融贯,也与这个政权的意图更加吻合。它就算要错,也是全盘皆错,还能拉着这个政权给它垫背。只要中国共产党还能继续掌权,“通三统”也好,王道政治也好,儒家宪政也好,就不会错。这也就是所有问题的关键:整全的保守主义,太依赖于现实的成败,也就是我们今年经常听到的“赌国运”。政治哲学当然有需要赌国运的时候,考验的就是对“大势”的判断力,只是历史上甚少有这样的时刻:一个国家的成败决定了一种政治哲学的生死,这对于以“永恒”为思考对象的哲学来说,实在是一种讽刺。何况在这同一个赌博里,有那么多人也在另一头下了重注。

“天不负我辈,我辈安负天。”“天”究竟不负的是谁,现在还言之过早。


[1] 参见端传媒2015年12月19日与21日的《改革派之死:党内民主人士的尴尬与失落》上下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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