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里,如何书写他者的不幸


最近几天一则标题为《回村三天,二舅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的视频走红网络,首发平台的播放量已经超过两千万,总播放量和讨论次数更是早已过亿,视频以半情景再现的方式记录了“二舅”的人生经历:“二舅”曾是村里的天才少年,因一次高烧打针而成了终身残疾,此后学做木工、领养小孩,后又外出打工,如今则虽已年过六旬,却仍然会经常串街头走巷地做零工,也经常热心地帮衬乡里, 每次外出做工必带着八十多岁老母亲出门,原因是母亲常常流露出“不想活”的消极情绪,拍摄者认为“二舅”展示出的自强精神使他这位条件比二舅好上不知道多少的年轻人不再“精神内耗”

而随着官方宣传机构的推动,“二舅”的形象更加高大,近乎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总代表”的趋势,比如央视的“时代楷模发布厅”栏目公众号以“敬二舅”为标题进行宣传,还专门将原视频中的文案以海报形式贴出,包括“这个世界上第二快乐的人就是从不回头看的人”,“人生最大的遗憾就是遗憾过去的遗憾”,“人生最重要的不是和一把好牌,而打好一把烂牌”等,在这篇宣传文字中还提到“视频的故事与表达就像夏日里雨点豆大的一阵雨把网友砸醒”。其实“二舅”的事迹引起关注也不难理解,“二舅”的确遭遇了大多数人不会遭遇到的人生不幸,其上天赐予的早慧与后来“人祸”导致的残疾形成的对比更加剧了人们的惋惜。但随着宣传机构的加入,却让整个事件引发了更大的争论,开始有更多的观众认为这种宣传存在问题。

实际上在发布当天我看到过该视频,虽然片子只有十分钟,但奇怪的是我第一次看时,却在看到一半时退出了。据说吸引人的大众传播作品,要么因为人物的离奇或不幸超出常人因此具有猎奇意义,要么是因为其传递的价值契合观者的心境与价值。现在回想之所以当时未能看完,两点原因皆有。首先,对从小生活在农村地区的我来说,“二舅”虽然不幸,但其“不幸度”还未到达令我震惊的程度,这类人物在中国农村工地区并不稀奇,只要在农村住上几年,不难发现农村地区有比城市地区比例更高的残疾人、营养不良者和精神病患者,在一些较为贫困的地区,自杀者数量也比城市高不少,尤其是老人和妇女。除此之外,未能看完的更重要原因在于,片子的呈现方式以及有意无意地流露出的价值与我对中国农村历史与现状的理解存在冲突,而这种“冲突感”也是现在促使我认为有必要多说几句的原因。

从表达的角度看,这个片子文案试图化解不幸的轻松幽默,令人印象深刻从拍摄方式上看,整个视频的核心内容,自始至终都在使用“我”的讲述视角,没有二舅的任何情感态度更不用说观点的表达,从这个角度看确实非常符合标题,实际上“治好了精神内耗的作者的我”才是主角。主人公没有表达当然不是关键问题,很多伟大作品都是“我”来讲述的,但这要求拍摄者或作者的“眼睛”能够看到那些普通观众不容易看到的东西,能够捕捉到最细腻的情感,即使是呈现一些给人力量的励志型人物,如果要让更多普通人取得共情,也有必要呈现出“软弱”的一面,正是在这一点上片子缺乏一些真正感染力的东西。“二舅”的人生治愈了作者的精神内耗,这种经历也不稀奇,人们习惯于以一种自己认为的方式从他者那里摄取“自我的感动”。

这种外在于被叙述者的方式,这让人想起了英国法学家H.L.哈特在解释法律强制力的概念时使用到的内在视角和外在视角的经典理论。哈特认为,在促使法律被遵守的原因中,从“内在视角”看待其本人和他人行为的对象,会自愿维护规则并从自愿遵守规则,积极主动接受规则作为指引,以规则作为评价他人行为的基础或标准,并以此观点去评价某个特定的人的处境。而“外在视角”的观察者,处于一种引述内在观点的观察者的地位,当判断违反规则会遭到制裁时才遵守规则,这种视角“把作为威胁提出的惩罚或敌视反应将随着偏离行为而出现的可能性用以解说义务时,赋予这一特征核心位置”,之所以说是外在视角,是因为这种理解方式看起来就像是仅仅从局外观察和引述人们从内在视角出发遵守规则的“外在观察者”。哈特举例说这就像是一个人对一条热闹街道上的交通信号观察一段时间后说:当灯变红色时,有极大可能车辆行人将停下来,他仅把交通灯当作人们将以一定方式行为的一种自然征兆。他看不见他所观察的那些人的社会生活的全貌,总认为他者是出于对惩罚的恐惧才遵守规则的。如果我们以此来分析此视频,就会产生这样一种观感——导演认为自己拍到的“二舅”的每一次微笑,都是在表达一种向上的“庄敬自强”的力量,他似乎不知道有一种笑是出于无奈,或者叫“苦笑”。那些看起来一样的表情,或许有非常不同的心理动机。

当然,很多东西并非拍摄者的有意为之,或许他根本没想那么多,毕竟文艺作品的解释权从来不可能归作者。这种外在视角还大大影响了拍摄者理解人物命运的能力,由此和很多观众产生了更严重的价值观方面的冲突,不论是一个民族还是个体,苦难的书写者听起来责任重大,如果这种书写可以完全不计苦难的原由,不去追问能否有改善的可能性,那么其社会意义就大为降低,甚至对受苦者也是一种“历史不公”,不论是民族的还是个人的苦难,如果不能促使人们去变革其中反映出的制度弊病,那苦难实在太便宜了。“二舅”的不幸显然有很多可以追问的地方,比如在残疾发生后一直未能办理证明,以领取相关补助。中国农村在半个多世纪里的时间,从不缺苦难的承受者,面对苦难,有的人表现出刚猛的一面,面对一些无解的问题时,刚猛者最易折,他们的命运有时更令人着迷。在我看来,“二舅”的自强有其特定内涵,那就是他几乎没有办法通过这种自强(到少片中没有)为自己所遭遇的不幸、不公获取补偿,这不仅涉及具体的资源分配,也关乎人的尊严,在医疗事故导致残疾后,没有办法去向公权力求告,以便让其主持公道,也没有在自己的残疾人证明迟迟无法办理后,向更高部门求取说法,当然可能的真相是二舅也求告过,但在意识到某种“不可能性”,选择了“自强”,这是朝向内的自强,既然无法就所遭遇的不幸有效追责,既然在残疾已成事实的情况下,无法取得救济,那最好的方式就是将任何不幸都理解成几亿光年外的陨石坠落砸到头上一样的“自然灾害”,或曰“世道如此”,唯此才能开解自己,否则硬碰硬,吃亏的还是自己,这也是大多数中国农民的应对方式,是一种面对不公不幸的穷途产生的无可奈何,一种“穷则(不得不)自强”的精神特性,形势比人强,规范不了形势,那就只能规整自己,遮蔽谋求自由公正的天性,即使是一方囹圄,也想象出一方属于自己可能“自强”的天地,否则又能怎样呢?

作为个体应对不幸、不公和无解的人生苦难的方式,这样的“自强”值得被正视和理解,但是否值得被学习,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当前一些媒体不去关注那些制度性的弊病,不去追责问责,开动马力进行宣传这种“自强”的做法,多少让人不适。很容易让人想起王夫之在《读通鉴论》 中的经典议论:

“佛、老之于申、韩,犹鼙鼓之相应也,应之以申、韩,而与治道弥相近矣。汉之所谓酷吏,后世之所谓贤臣也,至是而民之弱者死、疆者寇,民乃以殄而国乃以亡。呜呼!其教佛、老者,其法必申、韩”,“何也?虚寂之甚,百为必无以应用,一委于一切之法,督责天下以自逸,而后心以不操而自遂。其上申、韩者,其下必佛、老。”

看上去一者相反的佛老之说与法家学说,在王夫之看来,不过互相应和,通过佛老之说,申韩之术才能获得最佳效果,才能“一委于一切之不法,督责天下以自逸”,并由是发出“其上申、韩者,其下必佛、老”的妙论!硬碰硬没有好下场,但不断扩大的贵柔性的处世之道,不仅是一种强“自”之学,也可能会强“他”,不断强化那些伤害者或渎职者的力量,这真是一种无解的循环。

以一则故事结束这篇考虑不太周全的文字:从前我读中学时,在从村里去县城的路上,经常能见到一个中年男人,此人满身污秽,有时以破布头子蔽体,有时甚至连下身也无遮掩,一天到晚总是在并不宽阔的乡村公路上向前爬行,无论寒暑,我当时也很奇怪,此人是谁,是残疾人?没有家人吗?没有人管吗?是疯子吗?后来听到一种传言,说此人以前读书时学习成绩很好,高考还考上了大学,但遗憾的是名额被人顶替,自此精神失常,人不人,鬼不鬼,家人也没有办法。除了贫困,农村最严重的问题在于它往往是公平正义最为缺失的地方,而这种正义不下乡的局面,又和汲取式的公权力极容易下乡的局面,矛盾性地扭结在一起。

某一天,我在去县城的路上又遇到这位流浪汉,他还在奋力地向前爬,这时突然看到一个手持摄像机的人,一边调弄自己的设备,一边慢慢走近了这位衣衫褴褛者,拍摄者将自己的镜头对准了这位可怜人,还由衷地发出了一句感叹:“这是一个从来不会向后看的人,一个一直向前爬的人,也是一个真正自强不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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