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和小女去逛街,先去了Indigo书店,她看中一个小玩具,我说我没觉得它有啥好,而且要搬家了,真的不想再往家里添加什么东西了,实在要买就她自己付钱,她立刻说好。既然这样,那我也不好再干预她,但是她当时没带钱包,是我付钱的,而且用了我的店卡,居然有个很厉害的折扣,她非常高兴,就在挨下来的超市购物里执意要给我买一个冰激凌,也说花她的钱。那好吧,就买了。
我们快快乐乐拎着一大堆东西回家后,她就忘得一干二净了。隔了一天,看起来好像她忘掉这个事情了;又隔了一天,晚上散步的时候,我说你有没有忘记什么事情。她楞了一下,说想起来了,回家就给我钱。可是回了家就干别的了,没给我。又隔了一天,晚上给她道晚安时,我说你有没有忘记什么事情,她马上起来去找钱包,把钱给我了。
其实也没很多钱,但是我跟她说,你就是答应了给人十分钱,也要记得给。因为至少有五成的概率,会遇到不好意思启齿追款的人,那样的话,看起来是自己有意无意占了别人的便宜,但是别人也会在心里默默把自己拉黑了。孰重孰轻,应该一目了然。
我就是这样不好意思启齿追款的人,这次管小女索钱也是创了我的人生记录了。在我的社交里,总是避免借钱的事情。记得有一次做野外调查时,那天恰巧没有随身带钱,在村子里看到山民有各种形态的桃树疙瘩,开价也便宜,但是因为要启齿向同事借钱,在那里把玩了片刻后还是算了。偶尔也有朋友向我借钱,我倒是都会出借,但是在内心里就默认这笔钱大概率是收不回来的。终有一天,对方还钱时,我便内心欢喜,倒不是因为那笔钱,而是觉得可靠的朋友值得特别珍惜。
刚才想起来这个冰激凌还没吃呢,拿出来开吃,顺便把此事记一下。也顺便感慨我这个几乎予取予求的慈母形象现在已经沦为锱铢必较的嘴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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